中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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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人员中期考核

实 施 细 则

为了做好郑州银行在站博士后的中期考核工作,保证在站博士后研究工作质量。根据郑州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考核对象
凡经正式批准,进站时间满12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均须参加中期考核。

二、考核要求

1.对进站一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总结(主要包括工作表现、研究成果、获奖情况、论文著作发表情况),提交工作总结;

2.按照郑州银行博士后工作站的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中期考核表》;

3.提交研究成果(已发表论文、著作等)原件1份及其复印件2份;

4. 提交获奖证明复印件2份。

5.提交研究课题的阶段性成果报告,包括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各1份。

考核标准
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其标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等次。综合素质高,工作积极主动、刻苦认真,科研作风严谨,注重团队合作,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全勤在站工作,完成行内研究课题15万字以上。且在站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可为第二作者,下同)在国际重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含录用,下同),或所发表的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

2. 出版独著10万字以上的著作一部。

3. 以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4.主持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3项以上;

5.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

6. 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单项经费达20万元。

(二)良好等次。综合素质较高,工作刻苦认真,科研作风严谨,协作关系良好,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累计请假不超过15天,完成行内研究课题10万字以上。且在站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的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2项以上;

3. 主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二等资助项目;

4. 获得河南省博士后项目一等资助;

5. 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单项经费达10万元。

(三)合格等次。综合素质好,工作认真,科研作风严谨,有一定的协作精神,按时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计划,累计请假不超过20天,完成行内研究课题5万字以上,且在站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的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2.参与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

3. 获得河南省博士后项目三等以上资助;

4. 主持横向科研课题单项经费达5万元;

(四)不合格等次。达不到上述合格条件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不合格:

1.经常不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科研能力较差;

2.工作责任心较差、对安排的工作拖拉敷衍;

3.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

4.一年请事假累计在30天以上,或连续旷工7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

5.未拟定在站两年研究工作计划;

6.长期患病预计难以完成研究项目;

7. 其他不适合博士后研究的相关事宜。

三、考核方式

博士后进站一年后的三个月内,由郑州银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专家组,对博士后进站一年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中期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程序
(一)博士后向中期考核专家组汇报进站一年间的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介绍自己的主要研究成果。

(二)博士后考核专家组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提问和评议。

(三)博士后考核专家组根据被考核博士后研究课题进展和研究成果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由专家组组长签署考核意见。

(四)郑州银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考核表》存入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档案,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五、考核结果处理

(一)中期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今后留行工作、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定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等的重要依据。

(二)对中期考核优秀者,报请工作站领导小组批准后,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对中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工资和补贴等相关待遇,并作退站处理。

六、其它事项说明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期考核者,暂停发放各项待遇;因个人原因超过3个月未完成中期考核者,视为不合格。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所取得的成果必须以“郑州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第一作者单位。

(三)对于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者,视其情节作出相应处理,严重者劝其退站。

(四)若有特殊情况,应由博士后研究人员书面提交情况说明至郑州银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并由主管博士后工作的行领导签署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