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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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银行服务价目表
编号 服务名称 收费标准 项目功能 备注 适用客户 定价依据 生效日期
Z1JS00001 支票 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支票挂失 自2021年9月30日起取消收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Z1JS00002 工本费 0.4元/份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支票凭证 自2021年9月30日起取消收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Z1JS00003 本票 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挂失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收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Z1JS00004 工本费 0.48元/份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本票凭证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收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Z1JS00005 手续费 1元/笔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本票业务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收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Z1JS00006 银行汇票 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0.1%(不足5元收取5元)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挂失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收费  公司客户
个人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Z1JS00007 工本费 0.48元/份       出售给个人或对公客户的银行汇票凭证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收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Z1JS00008 手续费 1元/笔 为个人或对公客户办理银行汇票业务 自2017年8月1日起取消收费  个人客户
对公客户
发改价格[2014]268号 2014.08.01

备注:1.根据《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1250号),暂停收取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挂失费、工本费6项收费;

2.根据《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