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银行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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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资金链治理,统筹优化小微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和风险防控工作,综合评估账户风险,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开户难问题,满足小微企业正当合理的账户服务需求,现就郑州银行小微企业银行账户开立服务规范负面清单公示如下: 

(一)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材料。 

(二)不得仅以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地址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三)不得仅以办公场所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四)不得将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小微企业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 

(五)不得仅以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等理由拒绝开户。 

(六)不得要求小微企业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七)不得出于成本收益等考虑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八)不得以账户开立成功后待激活、预留印鉴启用等方式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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