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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贷款
发布时间:2009-12-09

产品定义

保证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
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细分种类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        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        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功能与特点
为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合理的资金需求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由第三方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适用范围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币种和期限
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项目评估情况和贷款人的资金实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缌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利率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及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服务渠道
总部营业部和各支行。
客户申请材料
1.        借款申请书;
2.        借款人和保证人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件批文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资报告,企业章程,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需要提供密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        经有权机构审计的借款人和保证人的近三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        借款人和保证人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5.        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行政机关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        保证人出具的担保承诺书;
7.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8.        本行需ঁ的其它资料。
业务流程:
1、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贷款调查审批: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支行行长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行与客户签定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合同并填制借款凭证,办理贷款发放。
4、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支行贷款调查员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和保证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经营变化情况及贷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贷款管理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5、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收回: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支行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督促借款人做好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准备。
6、贷款逾期: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本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上报风险控制部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