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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发布时间:2009-12-09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产品定义
    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单位或第三人的定期存单作质押,从本行取得一定金额的贷款,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担保贷款业务。

细分种类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功能与特点
    为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合理的资金需求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简单易行、便于操作。

适用范围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币种和期限
    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由借款人与贷款行自行协商确定,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质押存单到期日。

利率
    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项目评估情况和贷款人的资金实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服务渠道
    总部营业部和各支行。

客户申请材料
    1、信贷业务申请书;
    2、借款人和出质人的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件批文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资报告,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需要提供密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的经有权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一期的的财务报表和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和出质人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5、单位定期存单原件和确认书;
    6、出质人出具的同意质押担保承诺书;
    7、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行政机关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9、本行需要的其它资料。

业务流程
    1、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贷款调查审批: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到借款人存款行查询开户证实书证明的存款真实性,确认无误后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支行行长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行到存款行开具单位定期存单及确认书并办理存单冻结手续,与客户签定借款合同、质押担保合同后办理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