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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贷款
发布时间:2009-12-09

产品定义
        信用贷款是指本行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

细分种类
        按贷款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1.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 的贷款。
        3.长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

功能与特点
        为客户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正常合理的资金需求,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凭借款人的信誉发放贷款,借款人不需提供担保。

适用范围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信用贷款只对经审查确认资信优良、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发放。
 

币种和期限
        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主要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项目评估情况和贷款人的资金实力等,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利率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及其浮动幅度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服务渠道
        总部营业部和各支行。

客户申请材料
        1.借款申请书;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有关证件批文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验资报告,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需要提供密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经有权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借款人董事会决议、授权书,上级单位的相关批文;
        5.项目立项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行政机关许可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7.本行需要的其它资料。

业务流程
        1、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
        2、贷款调查审批: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支行行长审批,并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行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并填制借款凭证,办理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