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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经营
发布时间:2009-12-16

 

产品定义
郑州银行向企事业法人或个人发放的,用于解决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资金需求,贷款(包括敞口)金额在300万以内(含)的贷款。
功能与特点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适用范围
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期进行工商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主要包括: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事业法人等。
细分种类
1.      个人生产经营性贷款—指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解决与个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贷款。
2.      小企业生产经营性贷款—指向小企业发放的用于解决与个人生产经营有关的贷款。
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我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服务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客户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所需的抵、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3.        需要评估的,提供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4.        保证的还需提供保证人资格、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证明资料;
5.        保证人如为企业的,应提供等同于借款企业的基本资料;
6.        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  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  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
4.   贷后管理:支行信贷人员应每月实地回访客户,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及时催促客户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5.   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本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