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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易桥
发布时间:2009-12-16
产品定义
郑州银行面向辖区内开展的一系列质押信贷业务,包括个人定单、存单质押、林权证质押、股权质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非标准仓单质押等业务。
功能与特点
手续简单、融资成本低、担保方式灵活等特点。
适用范围
郑州市从事合法生产经营的小企业、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单位负责人等。本人或者第三人自愿以未到期定期存单等作质押向贷款行申请贷款。
细分种类
按质押类别,可分为
1. 个人订单、存单质押
2. 动产质押
3. 林权证质押
4. 应收账款质押
5. 股权质押
6. 非标准仓单质押
币种、期限、金额
贷款币种为人民币
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授信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参照我行小企业利率定价制度确定。
服务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客户申请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还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借款人获得质押权利凭证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书面文件;
3. 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业务流程
1. 受理申请:借款人向支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贷款调查、审查及审批:支行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偿还能力以及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项目调查,出具可行性报告,在支行权限内审批,或报总部有权审批人审批。
3. 贷款发放:贷款批准后,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必要的法律文书,合同生效后在审批额度内进行放款操作。
4. 贷后管理:支行信贷人员应每月实地回访客户,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监督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及时催促客户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5. 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本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