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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安家
发布时间:2009-12-16
产品定义
郑州银行向郑州市住房一级(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及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贷款。
细分种类
1. 个人住房装修贷款——郑州银行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装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币贷款。
2. 个人房屋贷款——个人房屋贷款是指向郑州市购买,定向开发各类型住房和商业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3. 二手房抵押贷款——二手房抵押贷款是指向在房地产二级市场购买自用住房或商用房的购房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屋的贷款。
功能与特点
分期还款,还款压力较小;利率比其它贷款相对较低;内部审查审批环节相对较少。
适用范围
1. 具有合法身份证件,信誉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十八周岁以上,年龄加上贷款期限,男性公民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女性公民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
2. 如为个人经营用房贷款,所经营企业应成立半年以上,以法人客户的主要股东名义贷款的,须由法人、其它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币种
币种为人民币。
期限
1.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2. 以房产抵押发放的贷款,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所抵押房产的使用年限,用有价证券质押的,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有价证券的到期日。
利率
住房贷款按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和本行信贷政策确定。
服务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金融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客户申请材料
1. 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士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 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证明材料,包括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
3. 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符合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证明(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
4. 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
5. 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包括个人资产及收入证明;保证人为法人的,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信等级证明等;保证人为法人且与本行签订《商品房销售合作协议》的,不需要针对单笔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上述材料;
6. 个人经营用房贷款工作序参照《法人按揭贷款操作流程》;
7. 贷款行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业务流程
1. 申请: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 贷款调查审批: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支行行长审批,超权限的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 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行与客户签定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与质押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填制借款凭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和质押冻结手续后,办理贷款发放。
4. 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支行贷款调查员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情况及贷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贷款管理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支行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督促借款人做好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准备。
5. 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本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