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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金时代
发布时间:2009-12-16
产品定义
郑州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或第三人)自有房地产作最高额抵押、可在有效期间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的贷款。
功能与特点
分期还款,还款压力较小;利率比其它贷款相对较低;内部审查审批环节相对较少。
适用范围
贷款对象为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其它经济组织等。
币种
币种为人民币。
期限
最高额抵押的额度期限为10年,贷款期限按贷款实际用途确定。抵押期限加上房屋已经使用年限不得超过30年。
额度
1. 单一客户总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个人不受金额限制),在批准的额度内可分次使用,在最高额抵押贷款期限内可随借随还。
2. 以商品住房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3. 以写字楼、街面商用房、别墅等抵押的,抵押率不超过评估物价值的60%;
4. 以土地质押的,抵押率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利率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行的《利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服务渠道
各支行、营业部、小企业金融事业部营销中心均可办理。
客户申请材料
自然人
5. 借款人(抵押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未婚者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 借款人(抵押人)及配偶当地居住证明材料;
7. 抵押物权利凭证、抵押物清单、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8. 需要评估的,提供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经济实体
1. 借款人及抵押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等。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借款人及抵押人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借款人财务数据;
3. 借款人获得抵押贷款所需的抵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文件;
4. 需要评估的,提供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业务流程
1. 申请:申请人提交借款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2. 贷款调查审批:支行信贷部门受理贷款申请,进行贷前调查、贷时审查、支行行长审批,超权限的按规定程序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3. 贷款发放:经最终审批人审批同意后,支行与客户签定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办理贷款发放。
4. 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支行贷款调查员要每月不少于一次对贷款的使用情况、对借款人及担保人情况及贷款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贷款管理要求和风险防范措施,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贷款到期前一个月,支行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督促借款人做好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准备。
5. 贷款逾期管理: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还款,支行贷款调查员应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对于经催收仍不归还、并确认已危及本行信贷资金安全的贷款要及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