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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业务
发布时间:2009-12-16

 一、业务介绍
        债券回购业务分为两种: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
        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指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质押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条件
        债券回购业务的交易对手必须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成员,已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主协议》和(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此外,当非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时,其只能从事正回购业务。
 
三、业务程序
        债券回购业务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具体业务规则办理。
 
四、业务特色
        1、2004年全国债券回购市场百强。
        2、2005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交易成员单位。
        3、2006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交易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