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贷款
并购是指境内并购方企业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或收购资产、承接债务等方式以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的交易行为。并购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进行。并购贷款,是指本行向并购方或其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和费用的贷款。
功能与特点:
一是并购交易价款中本行与他行针对单个并购项目的并购贷款之和不得超过并购交易所需资金的60%,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二是并购可在并购方与目标企业之间直接进行,也可由并购方通过其专门设立的无其他业务经营活动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间接进行。三是并购贷款适用政府平台实体化转型、平台间市场化整合、资本市场中实控人参与的定增中/配股、私有化、房地产并购等场景。
适用范围:
并购贷款适用于具备完成并购交易的主体资格,相关并购交易已按规定获得批准,并履行必要的登记、公告等手续。并购双方具备较高的产业相关度或战略相关性,按有关规定已经或即将获得批准,并履行必要的登记、公告等手续的并购交易行为。
币种和期限:
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一般不超过7年。
业务流程:
1.客户向郑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行客户经理受理申请;
2.经办行客户经理对申请人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对于满足授信条件的客户,撰写《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并提交审批部门;
3.授信审批通过后,本行对协议文本进行审查;
4.协议签订及贷款发放:落实本行批复和提款条件,并进行核保后,向借款人发放并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