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2024年1月版)
一、积分准入须知
(一)郑州银行商鼎信用卡的持卡人均可参加郑州银行信用卡积分计划。
(二)积分以户进行累计,即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信用卡的,所有刷卡消费累计的积分合并计算。
(三)附属卡持卡人的积分合并计入其主卡账户。
(四)持卡人自愿遵守本行积分管理规定,积分仅限持卡人本人申请及使用。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本行有权要求持卡人返还积分兑换的商品或服务,并保留取消其参加本行积分奖励计划资格的权利(含对积分进行冻结、扣减、清零):
1.所持信用卡被停用、账户被冻结、卡片未激活或已注销、卡片过期且未续卡、或者账户状态不正常。
2.持卡人违反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积分规则及细则以及郑州银行的其他相关规定。
3.持卡人对积分或以积分兑换的任何商品或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4.持卡人使用信用卡(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无实质经济内容的虚假交易)骗取积分。
二、积分累计原则
(一)通过指定线上交易渠道(支付宝支付、京东支付、美团支付、拼多多支付、抖音支付)每消费人民币10元积1积分。
(二)线下交易每消费人民币1元积1积分。
(三)持卡人生日当天消费双倍积分。
(四)2022年3月1日起,客户成功申请6期、9期及12期全额账单分期、交易分期,将分别额外赠送分期本金0.2倍、0.3倍、0.4倍的奖励积分,奖励积分将在每个月还款后3个工作日内入账(如客户线下单笔消费12000元,申请6期交易分期,除12000交易积分外,将在每个月成功还款2000元本金后,额外获赠400分期奖励积分)。
三、积分封顶规则
(一)持卡人每自然月所获得的积分,最高不超过持卡人信用额度上限(如客户信用额度为1万,则每个自然月线上和线下交易积分的累计上限为1万积分)。
(二)每个自然月内,按照交易入账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累计积分,如持卡人该自然月内累计获得积分超过积分封顶值,则超出部分不再累计。
(三)临时调整的额度将不作为积分封顶上限的计算依据。
(四)单个自然月内持卡人永久额度调整的,积分封顶值将以调整后的永久额度进行计算。
四、积分有效期
自2022年3月1日(含)起,满足郑州银行信用卡积分规则所累计的积分有效期为2年,积分将逐月到期,到期日为每个自然月月底(如2022年3月1日产生的积分,将在2024年3月31日到期);2022年3月1日(不含)前已累计的积分将在2024年12月31日到期。
五、积分适用范围
持卡人使用商鼎信用卡在餐厅、旅馆、百货公司、其他零售商店的刷卡消费及指定线上消费均可累计积分,信用卡激活满30日后才可进行积分支付、积分兑换等使用;但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一)适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透支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二)转账交易、取现交易。
(三)特定类别的签帐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医院;初级和高等学校;大学、学院、专业院校;慈善和社会服务、非赢利事业;罚款;保释金和债券;纳税;政府服务;使领馆收费;政府贷款等(详见《不计积分境内受理商户类别码分类对照表》)。
(四)部分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交易不累计积分,以商户编码前三位进行识别,不累计积分的支付机构将不定期更新,具体以我行官网公示的最新版本为准。收单机构商户编码前三位为801、822、823、826、829、831、833、834、836、843、847、848、849、850、857、864、887、890、900不再累计积分。
(五)商户类别以商户刷卡POS机设定的商户类别为准,若出现刷卡POS消费商户类别与实际商户类别不符,请咨询商户及收单机构,及该POS机布放银行,除郑州银行本身过失造成的积分累计错误外,本行按照刷卡POS单显示的商户类型给予积分。
(六)本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本行将提前在郑州银行网站等渠道公告)。
(七)持卡人在消费后办理退货/退款,奖励积分予以取消。
不计积分境内受理商户类别码分类对照表 |
|
商户类别码 |
商户类别 |
1520 |
住宅与商业地产开发商 |
3998 |
国家铁路总公司 |
4112 |
铁路客运 |
4458 |
烟草配送 |
4784 |
路桥通行费 |
4814 |
电信运营商 |
4821 |
电报服务 |
4899 |
付费电视 |
4900 |
公共事业(电力、煤气、自来水、清洁服务) |
5013 |
机动车、农机零配件批发 |
5021 |
办公及商务家具批发 |
5039 |
建筑装饰材料批发 |
5044 |
办公设备批发商 |
5045 |
计算机及外设批发 |
5046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商用机械设备批发 |
5047 |
医疗器械批发 |
5051 |
金属材料批发 |
5065 |
电器零件与通信器材批发 |
5072 |
五金批发 |
5074 |
管道与供暖设备批发 |
5111 |
文教用品批发 |
5122 |
药品批发 |
5131 |
纺织原料及日用品批发 |
5137 |
服装、化妆品、卫生用品批发 |
5139 |
鞋帽批发 |
5172 |
石化产品批发 |
5192 |
书报批发 |
5193 |
花卉苗木批发 |
5198 |
涂料批发 |
5211 |
建材销售 |
5231 |
玻璃、油漆涂料、墙纸零售 |
5271 |
活动房屋销售商 |
5398 |
大型企业批发 |
5511 |
汽车经销商 |
5521 |
二手车经销商 |
5532 |
汽车轮胎经销商 |
5533 |
汽车零配件商店 |
5551 |
船只经销商 |
5561 |
拖车销售商 |
5571 |
摩托车商店 |
5592 |
房车销售商 |
5598 |
雪车商 |
55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机动车、飞行器、农业机械经销商 |
5933 |
典当、拍卖 |
5960 |
保险公司 |
5998 |
帐篷和雨蓬商店 |
6010 |
金融机构-人工现金支付 |
6011 |
金融机构-自动现金支付 |
6012 |
金融机构-商品和服务 |
6051 |
非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类服务 |
6211 |
证券公司-经纪人和经销商 |
6300 |
保险代理 |
7013 |
房产代理、经纪 |
8062 |
医院 |
8211 |
中小学校 |
8220 |
普通高校 |
8241 |
函授学校(成人教育) |
8244 |
商业和文秘学校 |
8249 |
职业技能培训 |
8299 |
其他学校和教育服务 |
8351 |
学前教育 |
8398 |
社会福利与公益慈善组织 |
8641 |
社会团体与行业协会 |
8651 |
政府机构 |
8661 |
宗教组织 |
8912 |
装修装潢服务 |
9211 |
法庭费用 |
9222 |
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 |
9223 |
保释金 |
9311 |
纳税 |
93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政府服务(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服务) |
9400 |
使领馆收费 |
763 |
农业合作 |
7299 |
未列入其他代码的个人服务 |
8011 |
其他医疗机构 |
8021 |
牙科诊所 |
8031 |
正骨医生 |
8041 |
按摩医生 |
8042 |
眼科医生 |
8049 |
手足病医生 |
8099 |
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
注:以上商户类别码(MCC)参照中国银联发布的《银联卡特约商户类别码使用细则》,并会随银联相关规范的调整而调整,具体以我行官方网站公示为准。如因收单行或商户错误使用商户类别码而影响积分累积的,我行不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