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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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义

以客户经营性物业作抵押并以该物业经营收入作为主要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

功能与特点:

贷款期限长、金额大,用途灵活。

适用范围

合法成立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物业范围

商场、写字楼、专业市场、仓库、工业厂房等。

期限:

最长为10年。

贷款额度

审批项下贷款每年应还的贷款本息之和不超过借款人抵押物业项目持有的全部经营性物业年净租赁收入(年租金收入总额扣除物业管理费用、营业税)的70%;

抵押率:

最高可为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

利率定价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和郑州银行相关规定确定。

客户申请材料

1、授信申请;

2、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3、通过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信用代码证、相关行业资质证或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贷款卡及密码;

6、近期连续三年财务报告、申报期当期会计报表及科目明细;

7、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8、房产所有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9、郑州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抵押物业基本要求

1、取得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

2、房龄不超过20年;

3、优先选择位置较好的临街商铺;或已经营多年并形成良好的商业氛围;

4、优先选择金融机构及电信经营网点、国内外知名连锁品牌等租赁相对稳定的,及经营业态较为稳定,未出现长期空置的商业房产;

5、办公用房所在项目同一楼号整体年均出租率达60%(含)以上且空置时间不超过一年;

6、用于整体洗浴、歌舞等娱乐性质的商业营业用房;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质单位的经营性物业用房不适用本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