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信用卡合规用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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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郑州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郑州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

为营造良好的信用卡使用环境,保障您的账户安全及用卡权益体验,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现对信用卡资金用途及管控措施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售、出借、买卖信用卡或其账户。持卡人应妥善保管好信用卡卡号、cvn2码、卡片有效期、密码、动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避免泄露给他人而导致风险和损失。

二、不得利用我行信用卡接受他人名下来源不明资金,或通过虚假交易、溢缴款领回、取现等行为转移本人信用卡内来源不明资金;不得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

三、不得用于房地产领域,如支付购房款、购买车位、缴纳房产税等。

四、不得用于投资理财领域,如购买股票、基金、期货、理财产品等其他权益性投资。

五、不得用于非消费型保险领域,如购买分红型保险、万能险等非消费型保险。

六、不得用于生产经营领域,如烟草批发、支付经营性税款等。

七、不得用于偿还贷款,如偿还信用卡、借呗、微粒贷等贷款。

八、信用卡资金不得用于购买彩票、赌博等。

九、持卡人需规范用卡、合理消费,不得用于套现、套取积分、权益或代还。

十、不得用于除上述以外的其他非消费领域。

当您持我行信用卡在上述禁止和限制类商户交易时,可能导致交易失败。持卡人用卡行为出现违反监管规定或存在我行认定的风险特征时,我行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降额、止付、终止分期、提前收回卡片等相关措施。为保证您正常使用我行信用卡,请您务必保留与信用卡交易用途相符合的交易凭证,以便我行及时核实。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郑州银行将根据监管要求,保留上报违法违规行为的权利。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信用卡部